标准研究 | 《人工智能终端智能化分级》系列国标发布,汽车座舱进入首批标准品类
标准研究 | 《人工智能终端智能化分级》系列国标发布,汽车座舱进入首批标准品类
一、标准资讯
近日,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商务部、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启动实施《人工智能终端智能化分级》(GB/Z 177—2026)系列国家标准。该系列标准采用“2+N”架构,“2”为基础通用标准,包括《第1部分:参考框架》与《第2部分:总体要求》,明确了智能化的概念、等级划分和测试方法,是整个体系的基石;“N”为产品类标准,针对不同终端形态的功能、交互、应用场景制定具体的评价指标,首批标准涵盖手机、电脑、电视、眼镜、汽车座舱、音箱、耳机七个产品品类。
其中,国家标准《人工智能终端智能化分级 第7部分:汽车座舱》(GB/Z 177.7-2026)评价指标覆盖车辆感知与控制、交通出行、座舱应用控制、跨设备协同、用户感知与监测、环境感知等场景。国标中对L3级智能座舱的要求为具备用户行为和生理状态感知、信息融合理解、链式推理、任务规划、调用工具、控制外部设备、用户偏好记忆等高级智能化能力。
二、短评
《人工智能终端智能化分级》系列国家标准的发布实施,标志着国内人工智能终端产业将进入“有标尺、有依据、分级别”的规范化标准阶段。汽车座舱进入首批分级评价标准品类,反映出其在人工智能技术领域的前沿地位,这也为相关产品的开发和技术升级提供了方向指引。
从行业影响来看,《人工智能终端智能化分级 第7部分:汽车座舱》将重塑行业的价值评价逻辑:分级体系让汽车座舱的智能化能力可评级、可量化,比起盲目追求新功能、堆砌亮眼参数,聚焦分级能力的硬核技术才是提升智能化能力的核心重点,推动行业从“热点引领、营销驱动”走向“标准引领、技术驱动”。比如,汽车座舱标准将L3级能力定位于“链式推理”“任务规划”“用户偏好记忆”等高阶认知功能,这一评价导向将促使车企在感知融合、端侧推理、多模态交互等底层技术领域持续加大投入,加强智能座舱“主动协同”功能应用,以契合体系要求。
信息来源: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